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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丰德成和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MA4W5FRK7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4W5FRK7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21025********681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佛税一稽 罚 〔2024〕 5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偷税
违法事实: 你单位通过法定代表人张伟及其妻子张桂玲银行账户、现金向员工发放工资,未足额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你单位已到主管税务机关补扣补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324.84元。 你单位向多个客户销售餐饮设备等产品,通过法定代表人张伟妻子张桂玲银行账户累计收取含税销售收入1,891,719.30元,未记入会计账簿,没有开具发票,也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3,324.84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662.52元。 对你单位的偷税行为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957.3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6198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4-1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19734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19734
地方编码: 440600
备注: 44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