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云浮市卓越教育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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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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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445300075080121K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07508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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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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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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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821********1976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云税一稽 罚 〔2023〕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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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逃避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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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该学校未按规定保管账簿、凭证及其他资料。
经对该学校提供的情况说明、该学校代理记账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该学校2019年至2022年委托云浮市金账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账务代理,相关纸质的账簿和凭证已由代理记账公司归还给该学校,该学校丢失相关账簿和凭证。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及送达回证,证明我局要求该学校按期提供账簿及凭证等财务资料。
2.到云浮市金账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外调资料,证明该学校2019年至2022年期间有账簿和凭证。
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和该学校的书面回复,证明我局责令该学校限期提供账簿及凭证,该学校8月27提供的《情况说明》声明账簿已遗失。
4.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征管资料,证明该学校2018至2022年度申报收入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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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六条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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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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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该学校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属于“严重”情节,处10,0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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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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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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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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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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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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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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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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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5300MB2D0173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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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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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5300MB2D0173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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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4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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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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