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普宁市宏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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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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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8132511281XP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3251128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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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傅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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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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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5281********3722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揭税一稽 罚 〔2023〕 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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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发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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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我局对你公司2016年度取得广西益瑞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瑞园公司)开具的2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税业务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求你公司提供上述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但你公司提供的复印件不全,随后检查人员于2023年1月16日向你公司发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揭税限改〔2023〕2001号),要求你公司进行整改。
你公司收到该文书后于2023年2月10日作出情况说明,表示“2020年1月因搬家保管不善,上述发票部分抵扣联已丢失,但上述发票所有存根联都齐全。”截至目前尚未发现你公司存在主观故意损坏账簿资料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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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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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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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对你公司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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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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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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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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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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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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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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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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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5200MB2D0110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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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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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5200MB2D0110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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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4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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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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