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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环珠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551681770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551681770
法定代表人: 李绪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524********587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汕头税一稽 罚 〔2024〕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及偷税
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为达到抵扣税款,多列成本,少缴税款的目的,在没有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的违法行为。同时你公司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并多列成本,少缴税款,是偷税的违法行为。 (二)你公司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致使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丢失。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你公司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300,000.00元;你公司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造成少缴税款135,178.81元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67,589.41元。你公司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处以罚款300,000.00元。(2)你公司未按照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3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2-05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500MB2D17529Q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500MB2D17529Q
地方编码: 440500
备注: 44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