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山伟兴隆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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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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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4WCHY28Q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MA4WCHY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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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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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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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2000********0912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中山税一稽 罚 〔2024〕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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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逃避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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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你单位在2019至2021年经营期间存在隐瞒销售收入、少缴相关税费的情况:
经检查,你单位在2019至2021年向中油丰和石化(海南)有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合计少申报收入309240.77元(不含税),对于上述少申报收入涉及的运输业务,你单位没有开具发票,没有进行账务处理,没有申报纳税,上述收入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已入账并结转成本。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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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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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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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决定对你单位偷税的违法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处罚款合计24720.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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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2.47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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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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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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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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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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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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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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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MB2D01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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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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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MB2D01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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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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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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