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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丰县城东鹏城食品门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521MA4W7LUF29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黎杰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521********121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海税第一分局 罚 〔2023〕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2017-11-01 至2017-11-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7-10-01 至2017-10-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7-12-01 至2017-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9-01 至2018-09-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8-01 至2018-08-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7-01 至2018-07-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3-01 至2018-03-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1-01 至2018-01-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2-01 至2018-02-28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1-01 至2018-11-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2-01 至2018-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7-09-01 至2017-09-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24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7-0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521MB2D022044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521MB2D022044
地方编码: 44152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