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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珠海新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52872864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52872864
法定代表人: 陈宏师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60006********091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珠税稽 罚 〔2024〕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骗税
违法事实: 经检查,你公司2016年至2017年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的10笔报关出口业务申请出口退税,申报退税额合计1,669,648.65元。经比对上述10笔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与船公司及船代公司出具的真实海运提单明显不符,属于虚假备案单证。我局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公司在限期内改正,你公司至今未改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九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上述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处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2-0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MB2D019574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MB2D019574
地方编码: 4404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