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情况
受理号:
144000********0811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申请领取100份普通增值税发票
内容:
因业务需求,原本申领了50份发票不够用,需要变更申领100份发票。
咨询人:
廖婷婷
咨询时间:
2023-09-13 16:1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3-09-15 08:45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发票票种核定,纳税人在申请领用发票之前,需先由税务机关进行发票票种核定。税务机关确认其领用发票的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开票限额的事宜。用票单位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具额度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如下:1. 打开票种核定界面。选择菜单项“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票种核定”,点击后进入二维码扫码二次登录认证界面,认证登录成功后进入“票种核定”界面;1、 进入发票票种核定界面。1) 查看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并点击“下一步”。2、填写申请表:①增量:选择“申请类型”为“变更”,填写“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②增版:点击“增行”,选择“申请类型”为“增加”,选择“发票种类”和“委托代开标志”,填写“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和“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3)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3、上报附件资料。按照界面左下方的温馨提示上传附报资料。点击“提交”后确定。4、提交申请。5、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您可以通过“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查看审核进度。6、签收电子文书。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办理后,选择“签收”,您可以直接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将该文书保存为PDF文件以便存档。如您未保存或丢失相应文书,后续可通过“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电子信息下载”进入电子文书证件下载界面查询并下载相应文书。 请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惠州税务0752-8212366转4(博罗县)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最新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