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情况
受理号:
244000********3309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社保费
内容:
本人是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的养老社保因为个人原因就没有及时缴费,然后在2022年7月份的时候去当地税务补缴,当时只是补缴到了2021年7月的社保费,剩下8月到11月的社保费还没有足够金额进行补缴。在2022年11月2号去税务补缴2021年8到11月的社保费,被税务工作人员告知系统没有记录,无法进行补缴。对于税务的答复我无法接受。这个不是解决方法。
咨询人:
李
咨询时间:
2022-11-07 11:5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11-14 16:20
回复内容:
广东省云浮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并作详细解答,您表示该问题已解决。 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