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情况
受理号:
244000********5613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小微企业印花税优惠
内容:
我公司在21年属于小微企业,在申报印花税时未选择小微企业优惠,是全额缴纳了印花税。现在是否可以申请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办理21年印花税退税?
咨询人:
仓小霞
咨询时间:
2022-04-22 17:2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4-24 13:4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的规定,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