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情况
受理号:
244000********1761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社保费退回
内容:
收到用途为社保退费回中山市,摘要为社保医保代发的款项,此款项是什么费用
咨询人:
陈冲
咨询时间:
2022-09-21 17:0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9-26 16:16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内容,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