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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2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2-01-13 08:20: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第四季度欠缴税收不超过200万的企业(单位),欠缴税收不超过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税款的企业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纳税人(企业、个人、单位)欠税公告信息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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