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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7:1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在汕头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规范落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毫不放松落实减税降费,全面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倾心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之以恒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防范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为推动新发展阶段澄海税收现代化走在前列贡献税务力量。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区税务局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税务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支部负责落实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纪检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发挥问责利剑作用;紧盯违纪风险高发岗位,注重日常线索的收集和研判,及时发现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点带面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加大作风检查力度,对劳动纪律、办公秩序、办公环境、会议纪律、值班纪律督查等方面开展全方位、高频率、常态化检查。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税务局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已于2019年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架构,严格执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其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统一思想和行动,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化学习教育,深化党建引领,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把科学法治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打好组织收入攻坚战。坚持依法依规抓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综合疫情影响、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认真研判税收收入走势,合理把握节奏进度,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区税务局的《澄海区上半年税收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和《以制造业为例看澄海区税负情况 》得到区长、区委书记的批示;《澄海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税收情况分析》和《澄海区关于2021年限电对经济税收的影响分析报告》被市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内部刊物第65、66期刊登。

(二)制定并公示权力和责任清单。区税务局在上级税务部门指导下,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本级税务机关的权利和责任,已于2020年制定并在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了区税务局及六个税务分局的896项权力和责任清单,逐一厘清具体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履行方式、文件依据及其他要求。对照权责清单确定是否具有相应权责事项,未列入权责清单事项,不得实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必为。

(三)保证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不折不扣落研究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不断提高税收制度落实质量

(一)深化办税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各项举措,积极实施预约服务,尽量“引流”线上办税,确需现场办税的实行“税管员预约+网上主动预约”实现错峰办税,有效保障疫情期间办税服务厅工作有序展开。二是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截至11月12日,“银税互动”项目授信169户澄海区守信企业,授信金额10140万元,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在省税务局的牵头下,主动与澄海区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签署合作协议,开展银税互动自助办税服务合作,让银税互动项目惠及更多纳税人。三是深入落实纳税服务“三化”部署,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配合市税务局做好“三化”建设文本编写工作,完成全区办税服务厅标识改造工作。区税务局“服务之星”和“学习标兵”制度被选为纳服“三化”文本的创新内容。

(二)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力保护纳税人权益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2021年度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五、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依法、依规,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指导作用。区税务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抓好公职律师工作室挂牌成立、送税法上门活动等相关工作事项,在行政复议、诉讼、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方面,多次听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提出的具有前瞻性和有效性的法律建议,促进税务机关依法决策、规范执法。2021年,区税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精确执法。紧紧围绕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精确执法专项试点任务的工作安排和时间部署,区税务局根据试点任务及分工,以完善公职律师工作室工作流程为抓手,建立健全涉税争议调解良性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税务业务骨干等专业人才优势,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涉税法律服务解答纳税人的复杂疑难涉税法律问题及涉税争议。

(二)推行“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全透明。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开税收执法信息公示事项33项,以公开促公示,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执法记录全留痕。把税收执法文书和金三系统流程记录作为日常征管活动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在实地调查中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文字、音像的执法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记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五类行为的启动、检查、调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目前,区税务局局约谈(询问)室1间,执法记录仪49台,符合“各具有独立执法主体地位且有现场执法需要的单位每4名执法人员应当配备不少于1部执法记录仪”的要求。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机制和制度,通过开展法治岗位清理,优先把法律专业人才配置到法制部门和执法重点岗位等举措,切实保障法制审核力量。通过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制度“防火墙”和“过滤网”作用。目前,区税务局法制审核人员配置符合“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的人员总数的5%”要求。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税收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文件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等原则,对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捏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2021年度未发生达到法制审核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

(四)强化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综合运用系统研判、案头分析、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疑点和重点风险疑点核查整改,切实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跟踪问效执法责任,定期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评议。以《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税收执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为》为依据,严肃过错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在严肃责任的同时,放宽客观因素造成的执法过错追责情形,营造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良好氛围,有效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税务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紧贴新冠肺炎疫情下安全保卫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建党100周年关键节点保卫任务,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部署保卫工作,启动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层层抓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防控机制密切关注、随时收集掌握有关社会治安、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及时传达上级局风险提示、安全防范要求和假期出行规定,增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敏感性和警惕性,有针对性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定期定人对全局各单位进行用电用水、消防、安全、保卫检查,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税务救济机制。区税务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征纳纠纷和纳税人投诉,引导纳税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努力将税务投诉化解在萌芽阶段。2021年未出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扎实推进主题办税、办税服务“好差评”、12366工单等工作,及时发现服务中的堵点难点以及纳税人的诉求和期盼,确保“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办税”等服务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指定专人负责检举接待和涉税检举日常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及时回应检举人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切实把矛盾化解早期、化解在基层,同时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处理不立案协查、涉税举报等稽查交办工作任务。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机制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透明,根据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等途径公开职责权限、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各类信息,推进税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保证公开透明,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内容不出错,不涉密。

(二)抓牢风险数据管控。强化本级内部监督与控制。财务方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差旅费管理办法》、《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税收执法方面,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和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大数据”优势,提取疑点数据,抓好风险防控关键环节,下发至税源管理部门进行核查与整改,把内部监督控制挺在外部检查前面,提高行政监督质效。

(三)积极接受上级税务部门监督指导。主动迎接上级单位审计、巡查、专项整治等各类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虚心听取上级意见与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在三个办税服务厅设置举报箱、建立“每周检查”和“每周报告”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为疫情防控和税收事业发展、干部管理等方面提供保障。严格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办理时限要求,投诉按时办结率、回访满意率继续保持100%,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制作投诉台账,建立投诉全流程各环节跟踪督办机制,将投诉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投诉事项妥善处理,同时促进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十、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区税务局将持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认清发展形势、科学把握税情、找准发展方位,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精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自觉肩负起澄海税务在新发展阶段的使命担当,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继续增强税收法治意识。建立税收执法责任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以深学促进实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内容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主动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普法、诚信经营、社会共治中,持续推动税收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使税收执法过程成为向工作宣传税法的过程,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税收环境。

(二)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督审监督,结合2022年全区税收工作重点,围绕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对本年度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精准识别风险,督促应对整改,切实把内部风险应对挺在外部监督前面。

(三)继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继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结合金税四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融入“一户式”管理机制,加强对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全面提升推行质效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过错责任追究,规范税务行政行为。

(四)持续推进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根据总局要求,以数字化引领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开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征程。以问题为导向,跟踪分析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与裁量基准适用情况,切实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大力推进柔性执法,在执法实践中更好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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