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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税费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09:12: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我局决定自2023年10月25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税费业务专用章(样式见附件),各派出机构原税费业务专用章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税费业务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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