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纳税辅助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4-07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纳税辅助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纳税辅助服务)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纳税辅助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382万元 |
382万元 |
采购包2(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后勤服务)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后勤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244万元 |
244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包2: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纳税辅助服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相关行业(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后勤服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相关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纳税辅助服务):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2024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采购包2(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2026年后勤服务):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2024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7.《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海湾一城时代花园16幢3701号房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将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PDF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anxinzbdl@163.com)进行报名登记,取得采购代理机构回执即视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侧134号
联系方式:许小姐 0754-8871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海湾一城时代花园16幢37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林先生 0754-89991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754-899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