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4-B15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7.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3,970,000.00元。
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相关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2)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人代表须下载附件“投标人报名表”发往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252316415@qq.com)进行报名并获取代理机构回执即视为已登记报名成功。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国家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电 话:010-68513070,6851996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侧134号
联系方式:许小姐 0754-8871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4-8712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4-8712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