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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2:4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区税务系统在市税务局党委和濠江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濠江税务工作实际,以依法治税为主线,全面履行组织税费收入职能,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在全区营造依法治税与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学习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加强全员常态化学法,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体税务人员开展经常性、长期性教育培训,切实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释放全方位税惠红利,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严格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税费政策,依法依规加大对相关市场主体和特殊困难行业帮扶力度。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新政及延续性政策,做好政策措施落实的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深化宣传辅导,确保税惠红利充分释放,有效扶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总原则,依据工作职责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对账式”清理,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或税收重大案件均采取集体审议决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关于加强精确执法管理的要求,以一体化管理平台为抓手,加强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严格遵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并按规定的审核期限办结。

(二)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统一程序、统一尺度、统一裁量,减少执法随意性,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广开展“说理式执法”,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着力防止粗放式、选择式、“一刀切”等执法问题。

(三)落实“首违不罚”制度。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采取“内外”联动模式,对外,以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分局为阵地广泛开展宣传辅导;对内,组织专题培训,开展“首位不罚”疑点数据核实,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政策宣讲与矛盾化解相结合。

(四)全面规范进户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税务进户行为工作规范》的责任边界和标准要求开展进户执法,科学合理简并进户次数,实现进户行为“事前审批、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全程规范”智能化闭环管理,推动实现“无风险不打扰、非清单不进户、进户前须审批”,着力解决“多头进户、重复进户、随意进户”等困扰纳税人缴费人的痛点堵点问题。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精准发挥督察内审服务保障功能,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方式,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问责增强“内动力”,抓好审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推动各项税收政策落地见效。建立健全“跟踪-反馈-完善”管理机制,制作问题整改跟踪表,强化跟踪管控,定期跟踪各责任部门整改措施落实及成效情况,全程盯紧盯牢,加强对反复出现、屡犯问题要求制定源头防控对策,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源头治理。以当前税收执法主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重点,采取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执法监督,深入分析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力求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效果,有效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力度。积极配合上级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等外部监督检查,在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税务救济机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税费争议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对涉税风险矛盾早介入、早疏导、早化解的理念,着力以精准柔性调处涉税争议,将矛盾最大限度化解在萌芽阶段,推动涉税费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转变,实现矛盾纠纷法治调处、源头治理和属地化解,在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定分止争,进一步和谐征纳关系,达到法治效能、行政效能、社会效能三统一。

二是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12366热线、12345汕头政府服务热线、“有问题请找我”、政企直通车等渠道投诉事项,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举报件、协查函等稽查协查工作的核查处理、跟踪管理,以查促管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依法在执法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和相关税收执法事项,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推动“以数治税”提升征管执法质效。以数字化转型为驱动,大力推进“数据+规则”任务智能集成管理机制,全面运行以税费事项任务的集成式办理、一站式分配、联动式协作等为内容的新型智能任务管理模式;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全力推广税务进户执法智慧管控、“首违不罚”智能判等模块,强化“智慧税务”建设。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予发放税务检查证,不予从事执法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情况摸查、组织培训、模拟测试等形式开展执法资格备考工作,组织参加总局举办的执法资格考试。另一方面,加大法律人才实践锻炼和统筹使用力度,有效发挥法律人才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充实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法制审核力量,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法治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将履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023年,区税务局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防范化解执法风险任务依然繁重;二是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人员仍存在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法治人才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4年,区税务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一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二是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对标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要求,打造税务法律宣传团队,持续开展税费政策宣讲、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促进征纳和谐,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探索税务领域的“枫桥经验”模式,以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为着力点,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核心,着力完善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积极探索与社区、街道、行业协会等协同共治,进一步拓宽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争议解决途径。四是深化“以数治税”,推进“数字法治”,协作共治构建“政务+法治”保障协作网络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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