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2023年纳税及后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XS-2022-03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2023年纳税及后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GDHXS-2022-03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2023年纳税及后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950,000.00元
(六)采购数量:一项
(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2 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1.3 响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1.4 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5 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4.响应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至 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方式:1.报名函:格式自定,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身份证及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手机、传真等信息; 1.1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1.3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中段7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754-87490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鑫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联系方式:黄先生/0754-88782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754-8878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