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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的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02-15 15:39: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办理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请下列用人单位主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者到办税服务厅提供退费账户信息(《用人单位信息》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

第二税务分局 0754-82775486

东方税务分局 0754-87127083

同益税务分局 0754-88436080

岐山税务分局 0754-82124885

鮀江税务分局 0754-8253550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2023215

 

附件:用人单位信息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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