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2023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3-03-15 09:24: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2023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负责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含区局办公楼、金砂东办公区、外砂税务分局)食堂供应早、中餐用膳所需的食品食材,包括:瓜类、蔬菜类,鲜肉、鱼、禽、腊肉、腊肠、海鲜类、水果类、方便食品、面点类、焙烤类等。服务期限为2年。

740.00

 2023年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