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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3-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16:55: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3-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长平路广海大厦6楼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GT-DST-20230328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3-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共计四大类,分别为:1.安全秩序维护;2.环境卫生保洁;3.绿化养护和绿化租赁;4.外砂税务分局日常水电维护和保养。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且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分包给小型或微型企业,分包给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18%。2.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参考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则不需分包。4.本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1.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1.3 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长平路广海大厦6楼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长平路广海大厦6楼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东路155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54-88893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长平路广海大厦6楼601室

联系方式:庄工 0754-87265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工

电 话:0754-87265428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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