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扣汕头市税务局、龙湖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进构建统一规范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法治环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立足“国之大者”,自觉以法治理念推动治理能力稳步提升,把税收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更为充分地发挥出来,全力推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落实带头学法述法讲授法治课。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强化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更将“税收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并有机融合到绩效考核制度中,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检查,推动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通过会前学法引导全体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常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线上平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创新工作思路,切实贯彻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如结合深化征管改革后基层实践要求,举办法制专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及接访工作法治化专项培训、“基层税务规范执法和风险防范”公职律师税务青年圆桌派活动等,为执法队伍充电赋能,指导基层以法治思维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以沉浸式学法将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全面提高税务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书写到落实税收工作实践中。
三、坚持依法依规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立足税收服务地方经济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防止和坚决遏制提前征收、过头征收、摊派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组织收入“督战”机制,区局“一把手”亲自抓,区局班子牵头的组织收入领导小组靠前指挥、一线督导,密切加强税费收入形势研判,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制定实施“六大强化”举措,落实落细13项征管措施,有效夯实征管基础,提升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重大税源控管和税种精细化管理,全方位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
(二)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紧扣税收主责主业,精准对接地方重大发展战略,着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以“数据+规则”为理念,主动靠前、靶向服务市场主体,利用税收大数据定位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多渠道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和红利账单,提升“政策找人”精准度和覆盖面,推进风险提醒和网格化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同时,密切关注和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和税费政策支持效果,及时为政府各部门提供税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充分发挥以税咨政作用,确保税费支持政策协调推进、落地生根,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稳步创优税收营商环境。依托信息化系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大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惠民利企,并持续扩大“税费服务圈”覆盖面,在辖区120余个场所设置了174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搭建“点面覆盖”税费服务网络,实现资源下沉、服务前移、智能互通、协税共治,打通“十分钟税费服务圈”,推动“就近办”下沉的广度与深度。如举办“数智赋能 聚势前行 助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暨政务服务下基层”活动,围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等基层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体验式宣传推广“粤智助”设备、“粤税通”小程序,重点宣导高频业务事项实操演示和互动答疑,把自助办理税费业务送到广大群众的“家门口”。
四、健全税务依法行政制度筑牢法治根基
(一)完善税务执法管理机制。立足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新形势新要求,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完善执法机制,进一步细化各单位执法权力和责任,健全“一个主体执行、一个口子对外”的机制,根据税费征管事项清单,明确各部门承担的执法事项。同时,健全公职律师协助审核机制,推进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收集反馈基层意见建议,定期做好研究评判和文件清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布,提升合法性审核水平。
(二)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法定程序,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重要程序,提升行政决策质效;严格落实决策公开及执行跟踪要求,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特别是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持续健全舆情监测管理机制,优化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严格执行涉税负面舆情报告制度,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边界。更注重“立足长远、防患未然”,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强全员风险防范意识,绷紧安全稳定之弦,切实提高税务人员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快速反应的能力,依法处理涉税舆情、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稳步提升。
五、扎实推进精准实施统一规范的税务执法
(一)全面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深化“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共识,通过建立进户执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跟踪管理机制,实现进户“系统申请-分类审批-事后反馈”的信息化闭环管理,从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各关键环节落实质量管控;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开税收执法信息公示事项,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科学配置法律专业人才到法制部门和执法重点岗位,优化建设基层分局约谈室,为规范税务执法的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执法过程以及日常接访、涉税费调解等工作事项提供硬件保障,从事前明责晰权、事中全过程记录、事后强化执法监督,营造稳定透明税收环境。
(二)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充分发挥全省深化征管改革直联单位的先行示范效能,严格落实中南地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进两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更将递进式执法、说理式执法、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有机结合,采取“提示提醒、约谈警示、督促整改”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注重事中释法、强化“以教代罚”,科学引导市场主体养成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同时精准运用强制扣缴、拍卖抵税等执行举措,与法院公安形成联动力量,刚柔并济推动税收执法工作出实效,大力加强案例转化作用,方便基层对照操作,确保精确执法有规范、有标准、有制度,推进实现良法善治。
(三)强化税务执法风险内控监督。紧扣防范化解重点领域执法风险,充分发挥业务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健全一体化综合防控体系,将“严查内错”贯穿行政执法始终,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排查整治工作,如聚焦土地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等重点领域,针对历年发现的相关问题检视整改情况,强化督审监督震慑,同步溯源分析总结经验,梳理政策落实、日常执法盲点堵点,完善常态化防范举措,保障税费政策落实落准。严格开展税收执法规范核查及责任追究,按规定进行提醒纠偏或执法责任制考评,增强全员风险预警和防范意识,同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调动和保护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健全精诚共治优化协同合作新格局
积极参与“数字政府”建设,运用税收大数据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风险扫描,帮助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纠正政策执行偏差、规范税费申报,防范化解各类税费风险,引导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健全税费优惠政策快速反应机制,发挥公职律师工作室、青年助企团辐射作用,持续推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持续提升社会纳税遵从度;优化社会综合治税协作机制,持续织密协税护税网格,着力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经济户口清理、税费政策辅导服务、欠税追征管理等领域协同合作,深入挂钩社区问需问计,聚焦急难愁盼精准施策,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如联合华侨试验区管委会、财政、投资促进等部门,针对重点企业深化“前置问需”“送策上门”精准服务,动态跟踪、联动解决华侨试验区涉税费问题,合力培育优质税源产业集群。
七、健全权利救济和矛盾预防调处机制
拓宽群众意见反映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和投诉事项办理流程,更通过办税服务厅测评系统、暗访调查、行风评议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快速响应纳税人需求;积极完善税费争议多元调解机制,以基层分局为联通诉求响应定点,联合社保、市监等部门在市政务中心设立便民办税服务站、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着力优化税情收集、综合调解、权益保护等功能,推进矛盾纠纷“协同解”“就地解”,矛盾化解率达100%,第一税务分局获评全省首批五星“枫桥式”税务分局;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统筹“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优化案件办理程序,以专业的辩法析理有效维护税务机关执法权威,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促基层执法更规范。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促规范履职
结合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依托信息平台开展风险防控和绩效考评,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全面督导数电发票推广、增值税留抵退税等重点工作,强化“一案双查”力度,增强全员风险预警和防范意识,促进税务机关及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依托平台动态更新公示信息,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营造“阳光税务”,持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聚焦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兼职监督员的监督管理、信息反馈作用,实现内控监督“探头前移”和纪检“神经末梢”监督作用的有效融合,在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方面持续发力,激励队伍积极向善、担当作为,自觉融入改革发展大局。
今年来,龙湖区税务局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法治工作实践中仍存在部分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在执法监督和防范风险的信息化建设上仍需进一步完善,尚未实现充分运用内控平台及数据自动化分析全面开展风险识别,面对执法工作复杂性,需积极探索在登记、发票、优惠、认定、申报、征收、出口退税、票证、法制、内部协管全业务领域设置风险点,通过实时校验、命中触发达到提示提醒效果,进一步加强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监管,完善对税收执法行为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二是税费协同共治仍不够多元,信息共享程度亦有不足。目前虽与各部门联合建立起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机制,但涉及的部门有限,协作方式和内容较为单一,且部门间仍未同步建立有效的数据共享系统,存在执法信息需要重复采集、数据更新滞后等情况,使数据保值增值效用大打折扣,限制了各线条、各层级对市场主体的协同管理、信用评价管理等工作的开展,信息化监管技术和方式不够先进与高标准推行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愈加凸显;三是当前执法环境复杂性对执法队伍专业性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现有法律人才储备不够充足,难以满足精确执法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深化征管改革的发展,对加快法治税务建设进程形成掣肘。
接下来,龙湖区税务局将持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统筹安全与发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奋力推动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一是坚持服管并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立足改革实践要求,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新时期税收工作面临的短板问题,完善任务统筹、网格管理、风险防控、重点税源控管等制度,进一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全力推动新体系运转更顺、征管质效更优;二是带头用法弘法,辐射提升纳税遵从。以实现税务执法现代化为核心,通过定期培训、执法经验分享、以案促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持续深耕青年培育工程,推进法律人才和业务标兵的培养储备,同步推动执法理念的更新与进步,创新“科技+阳光、痕迹+规范、专业+法治”的工作方式,确保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每个节点,推动法治精神根植于心,释放税收法治效应;三是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提升税费治理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工具应用,搭建多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平台,从联合普法、联合执法、风险识别等拓宽部门间协同事项覆盖面和协同共治方式,调动行业协会、社区等多方资源参与协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质效,合力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趋信息化、现代化、专业化发展,实现社会各界投入的多元善治,共同构建我区营商环境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