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各项法治任务措施,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全面规范税费征管执法行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务法治环境,坚决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的决策部署。现按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汕头税法便函〔2021〕1号)的工作要求,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南澳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为指引,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讲话,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南澳县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能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聚焦“十一个坚持”来全面领会和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结合税务工作的实际要求,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进行法治实践。同时加强党员日常教育,提升思想理论武装效果,党员干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南澳税务依法治税全过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20年,南澳县税务局以组织税费收入为核心,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依法征收,大力推进南澳法治税务的建设工作。税费收入较上年略有增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澳县税务局结合近年持续推进的减税降费工作,积极助力复工复产,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关于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定决胜信念,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落实落细税务支持政策措施,以实际行动为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贡献力量。积极引导全县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为受疫情影响较大六个行业(交通运输业、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业、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开展点对点专项纳税辅导,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南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提高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工作经验,在税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期间,我局积极向上级单位反馈意见建议。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制定的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分成十个大类,制作《南澳县税务局文件汇编》(2018年-2020年),并印发至各分局、股室,方便大家监督和查阅。
我局为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相关税费的征收工作,与南澳县人民法院签订印发了《南澳县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涉税联合征管备忘录》,在全市率先推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税费联合管控,2020年顺利征收2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相关税费,逐步规范南澳县民间借贷行为税收管控工作,切实提升国家税收的司法保障力度,有效地增强税收法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规程,经会议讨论审议通过。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采取领导挂钩基层、基层党建共建等举措,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强化调查研究推动科学民主决策。2020年有关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定均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留档保存。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编制发布县级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工作,定期更新公示相关执法信息。2020年法制审核事项(一般行政处罚超过2000元)共8件,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权进行处罚。充分保障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法制把关的预期效果。
联合四部委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在四部委打虚打骗的合作框架下,法制股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积极主动联合公安、人行等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坚持“打早”、“打准”、“打狠”,开展打虚打骗专项整治,保持严厉打击骗税和虚开高压态势,共同维护南澳县税收法治公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年初制定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定期对辖区内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监控,同时配合市稽查局、县公安局有序开展涉嫌接受虚开发票核查工作。
部署2020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通过开展各项备考、培训工作,9月份全体考生均顺利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组织政策宣传解读人员、纳税服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各种税宣工作中,积极主动提供减税降费有关政策解读材料,介绍税收工作开展及税收政策出台背景等,主动征询,及时做好解释说明。我局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得到了各位代表委员的高度认可。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采取常态化督导、常态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局纪检督察部门定期向县纪委监委、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汇报各时期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听取指示和意见,接受监督和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并将县局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纳税人缴费人反馈与第三方暗访发现的各类作风问题严格登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发现问题及时认领、立行立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范变异的“四风”问题。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局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具体规定统计2020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经自查,2020年南澳县税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改善信访工作机制,保障合法合理诉求。畅通信访渠道,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加强摸底排查力度和信访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化解各类信访苗头。定期召开信访工作排查会议,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2020年,县税务局无信访及群访事件发生。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县税务局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各项工作,定期更新公示信息,编制发布县级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分类和细化公开事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平台和信息安全。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主动对接“广东税务十条”、“汕头税务20项举措”落实落地,及时制订实施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及征管事项,并在“文明南澳”等多家当地媒体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成立疫情防控政策梳理落实辅导专业团队,定期开展税费政策梳理,动态跟踪、指导县局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面对疫情防控“非接触式”办税新挑战,大力推广“电子发票在线开”,向沿街重点商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开通举报专线电话,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主动性,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务法治环境。
助力出口企业复工复产。“银税互动”帮扶生产型出口企业获得贷款,将县局“一企一策”帮扶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落实纳服举措的典型真实案例制作成税务题材短视频《海岛出口企业再起航》,传播优质税务服务举措。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为更好地使我县税务系统工作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税收工作的开展,县税务局举办了素质提升培训班和全县税务系统“强基础、比技能、促提升”业务竞赛。
通过学习和竞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了解,准确把握政治、经济发展形势与政策,及时了解与税收工作有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县局干部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理论水平、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南澳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提高与公检法等司法执法部门合作的实效,提升税收法治保障力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