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朱炼斌,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0523180101,申明作废。
持证人:柯振武,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0523180103,申明作废。
持证人: 林日兴,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0523180120,申明作废。
持证人: 林斯岳,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0523180142,申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