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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2023-2025年食材配送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09:39: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2023-2025年食材配送和食堂服务

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DRZZYZS-23001(招标文件编号:GDRZZYZS-23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2023-2025年食材配送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汕头市巴菲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53号1幢101之一

中标(成交)金额:369.512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汕头市巴菲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53号1幢101之一

中标(成交)金额:73.76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汕头市巴菲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2023-2025年食材配送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  

  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汕头市巴菲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2023-2025年食材配送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二:食堂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桂敏、陈鹤笙、陈斯、陈琇莹、王世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标准的88%(即下浮12%)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若项目含多个包组的,均按照每个包组进行独立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191022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地址:汕头市南澳县龙滨路186号        

联系方式:彭先生 0754-86805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润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楼634            

联系方式: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4-87272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  0754-87272635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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