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印发)等相关规定,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税收监管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从税务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检查;采取直接立案检查的方式,完成了对2022年度18户机动车检测企业的随机抽查工作,实现查补入库合计388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