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PZCY202004G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660-66201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海丰县税务局云岭办公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 0660-66201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0660-3333133
代理机构地址: 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声明函)。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8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