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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3 09:02: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罗定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云浮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罗定市“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在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学习。罗定市税务局在2024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成果,统筹规划法治建设各项事务。二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将法治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方面

以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会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应用。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今年以来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学习7次。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和线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在税务工作中的应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普法责任制,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罗定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带头学法用法,召开局党委会专题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为局党委委员上了1节专题法治课,全年组织各部门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争当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罗定市税务局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学课程,确保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加强学习培训,并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方面

1.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罗定市税务局2024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将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作为核心工作之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通过增强税收征管主观努力程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推进信息管税,加强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查找征管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同时,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2.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2024年罗定市税务局派出人员先后到连州镇、罗镜镇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发挥以税资政作用,从税收角度反馈意见建议,为地方政府决策作参考。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制造业当家,罗定市税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税费优惠政策高效落实。成立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赋能“百千万工程”。为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的精准实施,统一了税费政策的执行口径,完善了执法问题的快速反馈解决机制。通过问题收集反馈、风险防控和深化“政策找人”,保障了减税降费政策的平稳有序实施。

3.推进高效政府职能构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2024年罗定市税务局构建完善“以自主申报缴纳为前提,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统一规范执法、高效便捷服务、科学严密监管为核心,以协同社会共治为支撑,以完善组织体系为保障”的税费征管新体系。以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为切入点,实施清单式分类分级管理,着力解决征管效率低下、权责不清的问题。实现税费服务方式线上线下一体融合、转型升级。探索税费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构建对纳税人缴费人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税费监管新体系。

4.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罗定市税务局以纳税人缴费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创新税费服务举措、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打造优质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扎口管理优服务,2024年征纳互动组共开展征纳互动29754/次,其中电话13290/次,在线互动16464/次。提升线上办、掌上办的办理率,推动实现纳税人缴费人“零跑动”,2024年我市“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各类涉税事项业务量约3062笔。实现税务办理的跨区域信息交互,为纳税人缴费人带去全新的线上纳税服务和体验,2024年集约处理中心共处理业务共43122笔。深化纳税信用建设,强化纳税信用结果运用,将良好的“纳税信用”转化为“信贷信用”,2024年我市“银税互动”融资产品发放贷款逾105笔,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加强税收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备案审查力度,组织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2024年,对我局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2份,经过对内对外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等程序后,以《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对外公布,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

6.提升税务执法质量,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确保公示内容的及时更新。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加强了业务培训,确保了清单事项的音像记录落实。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执法主体资格、程序、法律适用等进行审核,提升了重大执法决定的规范性和合理性。2024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宗,均按要求对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适用法律、自由裁量等进行法制审核,有效提升执法决定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实施非强制性执法,对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等涉税事项推行了非强制性执法方式,通过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手段,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7.妥善处理涉税争议案件。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2024年罗定市税务局收到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4宗,受理了3宗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中实行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共5次面对面听取了申请人、被申请人意见,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了调解,宣传相关税收政策。对2宗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向云浮市税务局报告,与委托代理律师进行沟通,认真执行好二审法院判决。

8.建强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抓实2024年税务人员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坚持以考促学,突出考前培训,组织6名应考人员参加了全国统一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获得了全员通过,有效提升税收执法一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人才库,鼓励年青税务干部不断更新知识,养成税务复合型人才。积极参加全国税务师、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考试,2024年罗定市税务局累计在职人员11人次通过了上述考试,2名税务人员取得公职律师证书。充分发挥税务人才在处理重大税务执法活动的作用,如在处理重大涉税费纠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提供参考意见建议。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推广“说理式执法”广度深度不足

表现在文书说理不充分不具体,个别执法文书在解释法律依据和理由时,缺乏详尽的说明,导致当事人难以完全理解执法决定的合理性。自由裁量权解释不足,对于执法中涉及的自由裁量权,缺乏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导致当事人对执法决定的合理性产生疑问。上述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局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理念贯彻不彻底,未能充分理解“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在实际执法中未能将其贯穿于全过程。另外在执法培训和指导上也存在不足,缺乏对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和指导,使得他们在实际操作中不知道如何有效地进行说理。

(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不足

税收优惠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案”的办理方式,纳税人能够迅速获得政策红利。但分析评估显示,存在个别纳税人未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这一现象反映了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不足,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可能未能全面覆盖所有潜在受益的纳税人。另外宣传内容可能缺乏针对性,未能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和指导,导致政策信息的传递效果不佳。   

(三)执法能力与水平仍需提高

2024年办理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中,有1宗复议案件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未能获得维持。反映了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仍存在短板。一些基层税务部门缺乏既精通税收业务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法律专业人才不足,影响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加强理论武装,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领导干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组织税务干部观看警示教育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根据工作部署确定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落实好税收宣传月的工作方案,按时间任务节点统筹税务系统内外优质资源,加大税费政策效应和税收普法宣传力度。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税法进校园、税法入企业、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知识讲座等,让税费优惠政策在纳税人广泛知晓,会申报,能享受,让税收法治理念更好地走进纳税人。通过税收宣传月活动,有效推进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和税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三)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能力与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提升阳光、规范、法治税务。有效运用说理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推广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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