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费征管资源配置,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对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的主管税务分局进行调整。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分局调整后各项税费管理服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缴费人调整情况
将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理的纳税人缴费人按注册地址调整到对应属地税务分局管理。具体调整规则如下:
(一)注册地址在新城镇、车岗镇和太平镇的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分局调整为新城税务分局;
(二)注册地址在天堂镇和大江镇的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分局调整为天堂税务分局;
(三)注册地址在簕竹镇和河头镇的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分局调整为簕竹税务分局;
(四)注册地址在六祖镇和里洞镇的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分局调整为六祖税务分局;
(五)注册地址在稔村镇、东成镇和水台镇的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分局调整为稔村税务分局。
二、原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纳税人已领用的发票、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三、如有相关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新城税务分局:0766-2977821
天堂税务分局:0766-2236542
簕竹税务分局:0766-2281086
六祖税务分局:0766-2683063
稔村税务分局:0766-2583295
四、本通告自2023年8月16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