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兴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精神和要求,持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规范税收法治行为,提升税收法治水平,夯实税收法治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加强依法治税思想建设,理论武装持续强化。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开展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组织开展党员青年理论学习,与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贯通融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务求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加强依法治税能力建设,法治税务纵深推进。通过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开展全员年度学法考试、组织参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视频培训等,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基本理论、与税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法治观念。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工作,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聚焦主责,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科学应对经济整体好转但恢复基础仍不够稳固的经济形势,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工作。2023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491024万元。
(二)坚持履职尽责,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增强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高质量、高标准、实举措抓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2023年,全县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合计29291万元。
(三)坚持精细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智能办理+集约服务”,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和电子税务局流程自动化办理,非接触式办税率保持在96%以上。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织走访调研企业、社区、商会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12次。优化征纳互动方式,设置专家门诊、“办不成事”专窗、“社税联办”窗口等,提供纳税咨询辅导服务。
(四)坚持依法追征,加强对破产企业的管理。持续跟进破产清算企业的欠缴税费追缴工作,依法行使债权申报权,防范税费款流失风险。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权益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定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民意调查机制。通过新闻媒体、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平台向纳税人缴费人广泛收集服务体验、系统操作、税收业务等方面的建议。落实“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重要部署,开展大走访活动,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意见。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依法决策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审理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质量。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合同规范管理,降低签约履约法律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增强征管效能。今年8月开始,全面实行“12345”税费征管新模式,初步构建起“打造1个‘零窗口’智慧税费服务厅,畅通线上线下2个服务渠道,建立3个工作运行协调机制,组建4个专业管理团队机构,完善5个税源管理分局配置”的改革工作新局面,迈出改革工作关键步伐。
(二)推行“三项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更新完善7大板块26项税收执法公示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征管改革优化执法记录仪配备。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依规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
(三)落实“首违不罚”,规范税务行政处罚。通过发布法制事项提醒、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执法督察等方式引导执法人员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在全市率先推广运用“首违不罚智能判”,有效降低人工判定出错机率。
(四)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完善精确执法机制。持续推进“高明—新兴”执法区域协作机制,在制度机制、执法标准、执法工具、行业服务等方面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累计开展线下跨区域交流活动5次,不断促进执法规范化精确化,有效推动基层协同治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体系,印发制定信访、涉税负面舆情、公共卫生、网络安全、应急值班、涉税案件应对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及处置办法,强化税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税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无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七、健全涉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强化提升基层税费争议化解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税费争议治理重心下移。发挥公职律师涉税费争议联合咨询调解中心作用,有效处理税费矛盾争议。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2个,受理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化解基层涉税纠纷。
(二)依法开展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加强以案释法,积极参与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汇编,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税务执法内控监督建设。开展现金税费风险排查和长效机制落实工作。对个税汇算清缴、外包服务事项清查、内外审计督查专项自查、网络和数据安全自查、出口退(免)税和土地增值税专项督察等重点工作开展定向督导7次。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持续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提高基层执法监督质效,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解读办税缴费服务新措施。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严格执行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方式和时限。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完善智慧税务建设。推广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广东税务APP、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等网上办、掌上办的办税模式,为纳税人缴费人远程提供政策咨询、业务答疑、系统平台操作指导等服务。推广数电发票,2023年开票率达81.94%。
(二)推进政务数据互认。在省级层面实现粤省事和粤商通等渠道相互认证、省统一平台实现单点登录管理和一网服务的基础上,紧密协同县政数局做好业务衔接,确保数据互认工作稳步推进。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以党业融合为载体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
(三)加强法治税务队伍建设。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普法,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使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税务干部任前考查,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人才、基层法制员的培养和使用,为全面依法治税提供人才保障。
2023年,新兴县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在制度规范完善、涉税风险管理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下一年,新兴县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阶段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系统思维、强化依法治税体系建设,在提升税收征管质效、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效,以法治之力推动新兴税务现代化建设、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