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支持外贸发展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对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予以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支持外贸发展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对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