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2024年云城区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序号 |
主管税务机关 |
缴费单位数量(户) |
缴费金额(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 |
659 |
1301.43 |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