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8.4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
发布时间:2020-08-21 09:51:26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基本信息

   

1. 28.4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第一条第二项。

2.《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第一条第二项。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八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 单位

R 个人

启动类型

R 依职权

£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

通办类型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

地址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环市中路168

适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siteapps/webpage/gdtax/bszn/bszn_gdlist.jsp?code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进度结果查询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追责。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66-8608119/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屏峰一路62号)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66-12366/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屏峰一路62号)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0766-8608310/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屏峰一路62号)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0766-8295582/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屏峰一路62号)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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