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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5 16:53:1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率先实现税收现代化的主题,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抓好落实,全面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为推动阳江高新区税务事业新发展,进一步深化推进“十三五”规划做出积极贡献。

一、2020年以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对当前和今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我局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灯塔和思想旗帜。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论述列为其中重要学习内容;同时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将依法行政贯穿税收工作始终,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不间断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定期梳理排查疑点数据,2020年共排查疑点数据10,945条,经深入自查,我局不存在任何收过头税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落实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出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始终坚持越是经济税收形势严峻复杂,越要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2020年继续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我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共计减免税费收入15,437.78万元,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减免税收收入5,969.17万元;2020年新出台的政策降费9,468.61万元。

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我局根据上级税务机关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工作部署,按照统一的清单形式,明确的权力类型,规范的权责事项,按时完成了我局,包括局内、第一税务分局、平冈税务所在内的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审核工作,并于10月底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布权责清单(含权责事项信息表和流程图),使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公开透明,确保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贯彻落实。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按照上级税务部门统一安排,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废、改、立工作,及时解决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2020年共两次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经自查清理,我局暂无制定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并按时报送清理结果给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提高我局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重视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体议事方式,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长办公会制度》、《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务会制度》,凡“三重一大”必须经过党委会议事决定。

我局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关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审理我局重大税务案件;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推动科学民主决策。2020年,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完成了一家公司的不予加收滞纳金超过十万(不含本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同时发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作用,对重大法制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保障了我局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严格落实《办税服务规范3.0》各项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利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政务服务网为依托,达到一网受理,一窗办结,线下办税服务窗口已实现业务“一窗通办”,进行“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事项改革;对纳税人提供导税服务,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制,针对办税堵点、办税难点进行优化提升。

我局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和一事不二罚,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区分违法程度,予以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省税务局、阳江信用网等网上平台进行“双公示”,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2020年我局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14条,行政处罚信息4条。

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为加强和规范高新区税务系统的税收法治工作,根据上级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有关“三项制度”的工作情况,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深入开展;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公示责任,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加强执法设施设备配套到位,目前我局对外执法部门已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已建成1个税务约谈室,在执法活动中推行《广东省税务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规定》,规范税收执法记录全过程,全面推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发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作用,对重大法制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我局制定了《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知》和《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做好2020年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以强有力的督责查责问责,推进工作落实;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着力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保障,重点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的落实,逐步建立起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以及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紧扣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的根本,通过编发节日廉政短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定期开展谈话提醒,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形式,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力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于自律,坚持自重、自醒、自警,全面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高压线。

我局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监督,注重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通过门户网站、税企微信群、办税服务厅、税企座谈会等渠道,及时回应纳税人,解决纳税人的疑难问题,有效化解矛盾;重点围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将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了2020年度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共召开了1次动员大会、4次满意度工作推进会,有序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清理、“问需求”、大走访、跟踪回访纳税人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提高纳税人对“粤税有为非常满意”的认知度。我局在2020年度全省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当中获得靠前名次,纳税服务质效得到纳税人的普遍认同。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开展,成立了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规定》的要求,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严格落实信访舆情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各类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强化信访工作外部交流,组织专人参加区信访办组织的线上及现场培训,切实提升信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充分利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将实地、网络信息资源进行深度融合,提升舆情风险研判准确度;充分发挥与外单位信访联席会议和协调作用,重点提升平行协调、运转机制的效率,形成做好信访工作合力。截至年末,未收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推送的案例,实现辖区内负面舆情信访“零”发生。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开政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审核,将审核三级流程调整为四级流程,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等相关信息;同时完成外门户网站版面改版,扩容政务公开内容,根据工作需求,适时更新税务政策、组织收入等信息,方便纳税人查询,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政策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税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我局认真组织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制定《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0年通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5次;制定了2020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税务干部人员法治教育培训,邀请律师顾问举办法律讲座培训,着重对新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进行授课讲解;组织税务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切实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做到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密切结合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紧扣“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通过接触式与“非接触式”相结合,开认真落实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联动地方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开展宣传辅导、举办税企线上座谈会、制作推广政策辅导微视频、走访“两代表一委员”、走访企业问计问需、举办中小学生税收书画比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及纳税人满意度文化宣传等志愿行动,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宣传氛围。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注重培养税务干部专业能力,加强做好2020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市税务局2020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有关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参考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参加模拟考试进行备考,2020年我局参考人员全部通过收执法资格考试,提高了参考人员税收法律专业知识;制定《2020年机关公务员培训计划》,全年共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304人次,同时为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举办了线上视频培训,向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免费的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线上学习,为我局岗位能手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

我局以法制部门为平台建立法律顾问室,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为我局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与指导,包括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其他制度草案的起草、论证及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协助修改审核一百余份重要合同、协议,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起到帮助基层准确使用法律法规、解决复杂疑难法律问题的作用。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领导作用;制定了《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的位置,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按照规定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市税务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今年以来,我局重点以试点推行“管事制”“前后打通、提升办税效率”为抓手,发挥税费事项管理专区作用,加快完善事项分类办理清单,打破“各事统管”模式,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因地制宜,不断尝试探索有本地特色的税源管理模式。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团队,梳理92项权责事项清单科学合理地分到3个管事组,推行“管事制”“前后打通、提升办税效率”,设立税费事项管理专区,采取“集中办公,团队作战”的方式,将税源管理部门与办税大厅无缝连接起来,打破部门壁垒,使办税服务效能大大提高,让纳税人“只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成为常态。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0年我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亮点不够突出。高新区商圈大多以个体户为主,受疫情影响,无法进行户外集中宣传,个性化宣传不够突出,今后将加大力度挖掘寻找新的亮点,利用各个重要时间节点为宣传契机,更好地做好税收法治宣传。

二是教育培训力度还需加强力度。因受疫情影响,上半年的外出培训工作未能按期举行,下半年由于时间紧迫,教育培训职责还未能发挥最大作用,未能更好地解决干部职工提升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的现实需求。

三是基层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局公职律师暂时存在缺口,专业法律人才储备不足,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增强依法治税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夯实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法治基础。

(一)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机制建设

加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带头学法、尊法、用法,在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发挥表率作用。

(二)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开展“三项制度”,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之处,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三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达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目标,促进税收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针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凸显的问题短板,密切关注纳税人诉求,以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契机,坚持日常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纳税人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税务干部带头遵守法律,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纳税人解决问题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

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干部教育培训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一思想、提升能力、助推改革的重要作用,推进人才分级分类教育培训,提高教育培训新质效;加大专业人才、岗位能手的培养力度,注重领军人才培养,大力选拔输送更多兼具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的高端人才,及时更新各类人才库。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我局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税收法律人才培养,充实法制机构力量,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提升干部执法水平,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出色的法制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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