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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16:03: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减税降费以及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协调、推动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进税收共治,在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上下功夫见实效,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阳江高新区税务局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论述列为其中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将依法行政贯穿税收工作始终,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

认真组织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等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会前学法,学习《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共计13次。

组织税务干部参加2021年度学法考试,通过阅读学法系统中的“党史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旁听庭审”“疫情防控”“部门法专业法”等模块知识,切实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做到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事宜的需求,提供便利化的办税服务,将办税服务厅搬迁至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联合办公。通过集中办公和多部门协作,实现跨部门数据“实时发送、实时获取”,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多头跑”问题,提供“事项最简、流程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佳”的“一站式”办税服务;持续打造“非常满意”的办税缴费氛围,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办税人员快速响应群众需求,通过税企微信群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深入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理涉税事项,提高办税效率。并在办税服务大厅开设现金收费通道及办税缴费绿色通道,做到专人政策辅导、专窗专岗办理。

2.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严格落实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多证合一”改革;阳江高新区税务局不存在“奇葩证明”、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不存在变相行政许可事项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不存在前台工作人员怕承担责任,不肯签订相关承诺书等问题,并组织服务大厅人员参加区局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培训。

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

经查,阳江高新区税务局不存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阳江高新区不存在涉税中介。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2021年,阳江高新区税务局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进一步促进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按照上级税务部门统一安排,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废、改、立工作,及时解决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2021年开展1次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经自查清理,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暂无制定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重视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体议事方式,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长办公会制度》、《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务会制度》,凡“三重一大”必须经过党委会议事决定。

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关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审理重大税务案件。本年度召开1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集体审议了超过税款本金部分滞纳金依法不予加收的重大执法决定,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办税服务规范3.0》各项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利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政务服务网为依托,达到一网受理,一窗办结,线下办税服务窗口已实现业务“一窗通办”,进行“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事项改革;对纳税人提供导税服务,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制,针对办税堵点、办税难点进行优化提升。加强执法设施设备配套到位,目前对外执法部门已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

坚决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和一事不二罚,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区分违法程度,予以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辖区内符合总局首违不罚清单的不予处罚数量达14条,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注重宣传引导

在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注重发挥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切实加强网站、微信“三位一体”的管控,及时刊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2.建立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强化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对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各种网络乱象,及时发声出手制止,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3.加强信息发布归口管理

按照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的要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主动与当地宣传、网信和新闻媒体等部门沟通协调,汇聚舆情防控合力,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传播“税务好声音”,着力引导干部职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平稳有序。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开展,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规定》的要求,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2021年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严格落实信访舆情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各类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强化信访工作外部交流,切实提升信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充分利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将实地、网络信息资源进行深度融合,提升舆情风险研判准确度;充分发挥与外单位信访联席会议和协调作用,重点提升平行协调、运转机制的效率,形成做好信访工作合力。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为加强和规范高新区税务系统的税收法治工作,根据上级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有关“三项制度”的工作情况,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深入开展;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公示责任,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以大数据应用,推动重点税源征管服务提质增效。健全集约高效、快速反应的重点税源管理服务机制,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应用系统,分析疑点数据,归集税收风险,统筹开展重点税源税收风险管理以及个性化服务,实现税务部门与管理对象层级匹配、能力对等。 

2.开展税收风险应对专业化试点。积极探索依托税收大数据,探索建成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不断完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强化风险任务统筹管理,对中高风险纳税实施精准执法,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领导作用;阳江高新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的位置,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依法治税、普法教育、执法监督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主要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对照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法治建设的工作需求,税务系统法治工作人才力量和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是:我局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存在一人多岗、一人多责的现象,税务行政执法的人员和力量相对不足。税务系统法治人才力量较为薄弱,法律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少之又少,在法治工作专业层面存在“先天不足”。

(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主要是法治思维还不够牢固,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加强。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是:法治学习教育力度还不够强,虽然每年都要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和法律专业考试,但教育效果参差不齐,对于参加培训不积极和考试成绩较差的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约束措施,导致教育培训效果打了折扣。部分干部职工虽然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识,但距离真正的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时时事事自觉主动运用法律法规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在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统领性、纲领性、核心性工作方面做的还不够好,法治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提纲挈领、保障全局的重要作用发挥不足。

(三)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有待强化

阳江高新区税务局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均按照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落实。目前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存在的问题是:音像记录质量不够高,图像不够清晰,拍摄角度选取不够精准;另外,目前相关业务部门都是只拍摄执法过程的图片,没有录制视频,建议在执行重要的执法环节,进行视频录制,以留存备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落实政策法规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综合税政服务大局能力,推动全区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税务系统法治意识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做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涉税法规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税务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引导全区税务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通过集体学习、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举办法治专题学习和培训,有效提升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加强税务法治培训,利用“依法行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涉税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参与税务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

(二)切实加强税务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进一步加强税务法治队伍建设,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制员的培养使用、培训考核工作;强化基层法治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员在事前干预执法风险,事后跟进重大涉法事项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团队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供决策参考意见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税务干部法制教育和培训,使其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将法治思维深深植根于内心深处,将法治精神紧紧贯穿税收工作始终。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扎实推进税务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安排部署,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促进全区税务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税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区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为全区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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