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阳江高新区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税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阳江高新区税务局各党支部通过组织观看二十大开幕会盛况、召开专题党课、举办专题读书班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并组织青年干部结合业务岗位深入畅谈心得体会、努力方向和未来计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阳江高新区税务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政治机关属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2022年,党委班子通过开展党委会学习讨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上党课等方式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各党支部通过组织“三会一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各党员干部做到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联学研讨交流,引导全体青年干部提高法治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标准,在学通弄懂上下功夫,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三是落实学法规定。阳江高新区税务局认真组织落实学法工作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等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会前学法,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共计6次。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参加2022年度普法学习,通过学习学法系统中的“党史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等模块知识,税务人员100%通过学法考试,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做到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事宜的需求,提供便利化的办税服务,全面贯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工作精准实施网格化服务,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通过座谈交流、入户走访、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服务、微信群、QQ群、电话辅导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目前,已将全电发票上线通知精准推送给辖区内的2000多户纳税人,辖区内共有301户纳税人首次接收全电发票,738户纳税人首次选择使用全电发票,组织纳税人培训1180户次。
二是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推广落实“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契机,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及时广泛有力地对纳税人进行“非接触式”办税的宣传。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银行划扣等渠道办理涉税事项,全覆盖纳税人2000多户,推动244项业务全程网上无纸化办理,全覆盖纳税人2000多户。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事项清理。我局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文件,不存在涉企收费项目、中介服务收费,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的相关文件,不存在“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变相行政许可事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提高行政效率。大力压缩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和篇幅,凡是重复性工作指导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注重实效,开短会、开小会、开解决实际问题的会,努力形成新会风。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定期盘点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分部门分职能分类别设置5个档案室,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规定归类整理档案,并设置专人负责和管理,严格履行档案借阅审批手续,确保材料档案归档工作安全有序。
二是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废、改、立工作。按照上级税务部门统一安排,及时解决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2022年开展2次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经自查清理,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没制定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重视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体议事方式,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长办公会制度》《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务会制度》,凡“三重一大”必须经过党委会议事决定。
二是聚焦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鼓励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市局公职律师轮训,引导公职律师深耕细作,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职律师队伍,维护税法权威,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目前,我局共有公职律师2名,其中法制机构配备1名公职律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办税服务规范3.0》各项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利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政务服务网为依托,达到一网受理,一窗办结,线下办税服务窗口已实现业务“一窗通办”,进行“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事项改革;对纳税人提供导税服务,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制,针对办税堵点、办税难点进行优化提升。加强执法设施设备配套到位,目前对外执法部门已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
二是坚决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和一事不二罚,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区分违法程度,予以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辖区内符合总局首违不罚清单的不予处罚数量达9条,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动态更新税务系统权责清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对照修订文本梳理了涉及包括“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6项原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及其权责事项表、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在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注重发挥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切实加强网站、微信“三位一体”的管控,及时刊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是强化舆情应急处置职能,加强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对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各种网络乱象,及时发声出手制止,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归口管理。按照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的要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主动与当地宣传、网信和新闻媒体等部门沟通协调,汇聚舆情防控合力,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传播“税务好声音”,着力引导干部职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平稳有序。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积极稳妥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探索专家参与案件审理,加强疑难案件研究会商,强化复议发现问题回应反馈,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应诉协同应对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应诉责任,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考评机制,切实有效的化解征纳纠纷。2022年,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组织成立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漠阳税友”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工作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涉税费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为目标,坚持“枫桥经验”精神实质与税务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依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制员团队,打造“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新模式,即1个“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扁平化‘漠阳税友’工作室+基层分局(所)网格化团队”,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和精诚共治的深度融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根据上级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部署,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深入开展;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公示责任,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阳江高新区税务局的税收法治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把宣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作为重要任务,通过集体学法活动、政务公开培训和知识小测试等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切实提高认识,把握新变化、新要求,练好基本功。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和区局实际,及时调整、修改、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答复模板。将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重点内容设置在网站醒目位置,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网站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及时性、准确性。2022年以来,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条。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阳江高新区税务局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对查实问题人员进行精准问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错误”,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理念。同时,持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工作,积极推动支部落实对通报的典型案例学习,将警示教育的预防效果延伸至最基层,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2022年以来,对区局税务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以及各级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等进行了共9项次专题警示教育,牵头组织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24人次的节前廉政谈话提醒,让干部职工时刻警钟长鸣,自觉做到心存戒惧、行有所止。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突出日常预期监督。2022年以来,全区税务系统通过使用“新办纳税人套餐”登记的纳税人267户,为确保数据准确,由基层管理分局和征收管理股等部门成立周期数据筛选组,针对“5C、5R”指标及比对分析交流指标按月对新办纳税人基础数据、税费种数据等进行检查,确保不出问题,对能提前发现整改的数据及时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税收风险应对专业化试点。积极探索依托税收大数据,探索建成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不断完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强化风险任务统筹管理,对中高风险纳税实施精准执法,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2022年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领导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税收发展总体规划。主要负责人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主要负责人讲授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依法治税”为主题的法治课,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阳江高新区税务局虽然在依法治税、普法教育、执法监督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智慧税务建设有待加强
“精准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智慧税务建设,需要提高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目前,阳江高新区税务局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方面,更多的是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开展工作,缺乏创新项目、创新举措和创新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人才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目前,区局干部知识结构主要以财务、会计、法律为主,数学、计算机、信息安全等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尤其是“税务+法律+科技”的复合性人才较为稀缺,在一定程度上掣肘税收现代化步伐。
(三)税收法治体系建设有待优化
税收法治体系建设的权力和责任并不够匹配完备,必须要求各部门分解细化工作职责,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明确各岗位在处理有关业务时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2023年,阳江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落实政策法规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综合税政服务大局能力,推动全区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深化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持续做好涉税风险管理事项统筹扎口管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促进全区税务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税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区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为全区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是持续把法治宣传教育做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加强税务法治培训,利用“依法行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涉税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参与税务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对标“严、尚、爱”的要求,强化队伍建设,让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常态化、多层次、多领域干部交流。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搞活、激励、引航干部队伍的工作。注重关心关爱干部,打造和谐稳定队伍。
二是继续发挥税务公职律师的作用,为全局公职律师队伍不断创造锻炼机会,细分公职律师专业研究方向,引导公职律师在特定领域深耕细作,同时加强对新进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持续壮大县局公职律师队伍。
(三)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在办税缴费便利化上再加力。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成果,大力推广“办问协同”税费服务新模式,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深化税宣品牌建设。持续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不断总结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开展的举措经验,对问题短板针对性进行解决和提升。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努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