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阳江高新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高新区法治税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2023年,阳江高新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政治机关属性,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制定《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统筹安排43个重点学习专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掌握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全年共召开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
二是夯实基层党建。各党支部通过组织“三会一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各党员干部做到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把学党内法规融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好引领作用,激发带动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积极性和自觉性。融入股级干部教育培训,覆盖全区股级干部这个“关键多数”,将党内法规学习培训与支部书记讲党课相结合,确保学在经常。
三是落实学法规定。阳江高新区税务局认真组织落实学法工作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等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会前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共计2次,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涉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例》。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参加2023年度普法学习,税务人员100%通过学法考试,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做到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成立春风服务专班对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跟踪问效,开展丰富企业“滴灌式”“个性化”的多部门联合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政策培训辅导的针对性和覆盖面,让税收优惠政策推送更精准,便民服务措施更优化。
二是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事项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避免发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废、改、立工作,按照上级税务部门统一安排,及时解决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2023年开展2次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重视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体议事方式,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长办公会制度》《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务会制度》,凡“三重一大”必须经过党委会议事决定。
二是聚焦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鼓励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市局公职律师轮训,引导公职律师深耕细作,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职律师队伍,维护税法权威,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目前,我局共有公职律师2名,其中法制机构内配备1名公职律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执法服务理念。组建税务咨询团队,推出预约云上见、即时点对点、跨部门协作的云会客厅,通过与纳税人即时连线,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个性化、差异化、精细化的服务。挑选企业作为基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信息直联点,强化“第一手”信息的收集梳理和研究分析,持续关注小微企业主体发展情况,对其日常纳税缴费行为偏好进行多维度动态分析。
二是坚决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和一事不二罚,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区分违法程度,予以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辖区内符合总局首违不罚清单的不予处罚数量达13条,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注重发挥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切实加强网站、微信“三位一体”的管控,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是强化舆情应急处置职能。加强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对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各种网络乱象,及时发声出手制止,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归口管理。按照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的要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主动与当地宣传、网信和新闻媒体等部门沟通协调,汇聚舆情防控合力,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传播“税务好声音”,着力引导干部职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平稳有序。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探索专家参与案件审理,加强疑难案件研究会商,强化复议发现问题回应反馈,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应诉协同应对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应诉责任。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妥善处理涉税矛盾。对税费矛盾争议问题进行“一站式”受理,统一接件登记,根据矛盾争议的不同类型,做好记录和分类,依托纳税服务、部门联动机制,高效化解已出现的矛盾争议,进一步做到“大事不出区局”。通过建立调解工作规程、事前预警分析、税费矛盾争议分级分类管理和事后回访评估等制度,形成调解闭环机制和工作合力,促使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达100%,调解满意度达100%,实现“一站式”矛盾争议解决。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为加强和规范阳江高新区税务系统的税收法治工作,根据上级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部署,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深入开展;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全面推进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公示责任,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
二是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宣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作为重要任务,通过集体学法活动、政务公开培训和知识小测试等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切实提高认识,把握新变化、新要求,练好基本功。将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重点内容设置在网站醒目位置,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网站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及时性、准确性。2023年,共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6条。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我局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对查实问题人员进行精准问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错误”,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理念。同时,持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工作,积极推动支部落实对通报的典型案例学习,将警示教育的预防效果延伸至最基层,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2023年,对税务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以及各级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等进行了共8项次专题警示教育,牵头组织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63人次的节前廉政谈话提醒,让干部职工时刻警钟长鸣,自觉做到心存戒惧、行有所止。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拓展12366、12345、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数电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新模式,实时解决小微企业缴费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办税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不断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2023年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领导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税收发展总体规划。主要负责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主要负责人讲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建设”为主题的法治课,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虽然我局在依法治税、普法教育、执法监督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税务干部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以及法治素养有待提高;三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普遍不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落实政策法规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综合税政服务大局能力,推动全区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紧盯三项制度落实质效,拓展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范围,确保推动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机制全面完善、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覆盖,实现税务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二)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强化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司法与税务良性互动机制,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合作,提升普法效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对标“严、尚、爱”的要求,强化队伍建设,让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常态化、多层次、多领域干部交流。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搞活、激励、引航干部队伍的工作。注重关心关爱干部,打造和谐稳定队伍。二是继续发挥税务公职律师的作用,为全局公职律师队伍不断创造锻炼机会,细分公职律师专业研究方向,引导公职律师在特定领域深耕细作,同时加强对新进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持续壮大县局公职律师队伍。
(四)落实税收执法监督机制
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应用,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在平台中发布工作中的风险点,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及内控制度,打通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工作机制。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巡视巡察、督察审计、督查检查、外部审计发现的政策落实问题,举一反三抓好全面整改,着力促进内控机制闭环运行和督察核查成果运用。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