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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3 10:45: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8月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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