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所属期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1 09:2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所属期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有43户用人单位缴纳80.1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