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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11:11: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下列纳税人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税务机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您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点: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兴业路42号)办理申报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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