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13:12: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纳税人阳西县杨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翠湖雅苑商住楼项目(项目编号:A01B44172120150164),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阳西税二分局 税通 〔2024〕 123 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您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地点:阳江市阳西县升平四街82号)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