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阳江安洋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决定对阳江安洋食品有限公司税收违法案件公开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名称
阳江安洋食品有限公司。
二、案由及调查人员
案由:阳江安洋食品有限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拟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调查人员:吴秋、关敏。
三、听证时间地点
2025年3月12日10时30分,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桥平一路278号)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相关人员信息
主持人:罗悦光;听证员:洪良区、姚金成;书记员:覃健雄。
五、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旁听的人员请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同时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因场地限制,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听证期间须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联系电话:0662-588730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织篢税务分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