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月亮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721714883423H):
因采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阳西税二分局 税通 〔2025〕 20 号)(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阳西税二分局 税通 〔2025〕 20 号)
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