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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2年7月)
发布时间:2022-08-03 15:55: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名单见附件),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名单见附件),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为非正常纳税人名单(2022年7月)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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