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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1-11-17 11:04:55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或单位,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2、非正常户(企业和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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