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周期:2022年度
纳税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 |
计算退税的残疾人职工人次 |
珠海威尔达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400338094323C |
李连富 |
201 |
备注:因以上企业并未完成2022年(所属期)所有月份的退税工作,故本表统计数据不是2022年(所属期)全年全部数据。
填表说明:本表统计对象为2022年(所属期)实际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如纳税人2022年(所属期)并未享受优惠政策,仅收到以往年度(如2021年12月所属期等)的退税则不纳入统计。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