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征收 > 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
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8:41来源:系统数据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统计表
统计周期:2023年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市 法人代表 计算退税的残疾人职工人次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退库金额合计(单位:元)
珠海威尔达科技有限公司 91440400338094323C 珠海市 李连富 170 1,303,636.20
填表说明:本表统计对象为2023年度内实际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即收入退还书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