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城税务分局。负责雷城街道、新城街道、西湖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城税务分局。负责附城镇、沈塘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沙税务分局。负责白沙镇、松竹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家税务分局。负责唐家镇、纪家镇、企水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风税务分局。负责调风镇、英利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门税务分局。负责龙门镇、南兴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乌石税务分局。负责乌石镇、北和镇、覃斗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路税务分局。负责客路镇、杨家镇、奋勇高新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雷高税务分局。负责雷高镇、东里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