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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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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06 17:33: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城税务分局。负责雷城街道、新城街道、西湖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城税务分局。负责附城镇、沈塘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沙税务分局。负责白沙镇、松竹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家税务分局。负责唐家镇、纪家镇、企水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风税务分局。负责调风镇、英利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门税务分局。负责龙门镇、南兴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乌石税务分局。负责乌石镇、北和镇、覃斗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路税务分局。负责客路镇、杨家镇、奋勇高新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雷高税务分局。负责雷高镇、东里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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