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2月1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报考单位,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样式见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2月1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或照片)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报考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受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收件单位为报考职位所在市税务局人事部门,联系地址详见附件2。快递信封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职位代码:XXX”。材料具体如下: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如笔试准考证已丢失,须本人提供遗失声明)。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表样详见附件5,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院系党组织、院校教务处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表样详见附件6,须在正下方空白处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如因所在学校放假,在报名推荐表盖章确有困难的,可以随复审材料邮寄一份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承诺将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面试前提供经所在学校有关部门盖章确认的报名推荐表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已毕业的待业人员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可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表样详见附件7)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如所在单位同意盖章确有困难的,需向报考职位所在市税务局人事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征得同意,随复审材料邮寄一份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承诺将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体检后两周内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2月26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如笔试准考证已丢失,须本人提供遗失声明),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广东省法官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地址和交通方式详见附件8。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2月28-29日进行,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具体时间在指定地点提前填报资料,统一集合后前往体检医院,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七、关于个人诚信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此时,不影响考生个人诚信。
考生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后,除《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一条第21款情形外,因个人原因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备案等任何环节放弃的,招录机关均将如实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此对考生诚信档案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联系方式:020-38352223(电话)
020-38352204(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各市税务局考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
3.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5.报名登记表(样式)
6.报名推荐表(样式,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7.报名推荐表(样式,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8. 广东省税务局面试考点交通路线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