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1 09:52: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基本信息

   

1.5.2

   

个人所得税减免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点击展示条款内容)

适用对象

(可多选)

£ 单位

R 个人

启动类型

£ 依职权

R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不收费

网上办理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R 全市通办

£ 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即办

£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R 网上办理

£ 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地址

湛江市坡头区东城西路(湛江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

湛江市坡头区东城西路(湛江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

适用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减税、免税。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税务机关根据具体税收减免事项的监管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税务机关应当以“信用+风险”动态管理为基础,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互联网+监管”,着力构建和完善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全流程管理体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稽查,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共管共治。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进度结果查询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结果名称及样本

××××××(点击展示)

结果公示渠道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申请人责任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监督责任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减税、免税决定的;

2.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减税、免税手续的;

3.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6.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7.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9-3955022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399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9-3960706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399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0759-3955055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399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仅供参考)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3990759-12366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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